第1章 千伏升压站电气二次设备故障录波装置之1
输出接点以启动告警信号。 直流电压在80%~115%额定范围内变化时,装置应正确工作。 直流电压波纹系数小于等于5%时,装置应正确工作。 拉和直流电源时,装置不应误动作。 直流电压出现各种异常情况,如短路、断线、一点接地时,装置不应误动作。 投标方应提供标准的试验插件及试验插头,以便对各套装置的输入和输出回路进行隔离或能通入电流、电压进行试验。 各套装置的出口电路、主要电路、装置异常及交直流消失等应有经常见监视及自诊断功能,以便在起动作后启动告警信号、远动信号、时间记录等。 装置中央信号的接点应自保持,在直流电源消失后能维持动作。 只有当运行人员复位后信号才能复归,复归按钮装在屏上的适当位置,以便于操作,并应有远方复位功能。 用于远动信号和事件记录信号的接点,不应保持。 装置中任意元件损坏时,装置不应误动作。 各装置中的时间元件的刻度误差,在本条款中所列的工作条件下应小于3%。 供货方应提供装置已经运行的情况以及在运行或制造过程中改进情况资料。 所提供的设备应用于光伏电站内继电保护运行及故障信息管理子站或直接与监控系统连接,供方应提供符合国家电网公司要求的通用规约文本。 故障录播装置向子站或监控系统提供的信息包括:故障滤波的动作信号、动作时间、故障相别以及测距型号。 提供的故障录播装置应能保持接入光伏电站内其他厂家的子站或监控系统,必要时应提供规约转换装置,(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故障滤波装置应具备三个网络接口或RS-485口。 故障滤波装置应具有远方修改定值功能。 故障录播装置应具有通讯网络对时和卫星时钟对时功能。 具有IRIG-B(DC)及脉冲对时功能并通过故障录波柜端子排接线。 1.5.故障录波装置具体的技术要求。 故障滤波装置应为数字式的,采用嵌入式系统,所选用的微机故障录波装置应满足电力行业有关标准。 故障录波装置采用单独组网,接口优先采用以太网口,主方式采用数据网传输至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子站,通讯规约采用IEC-5-103通讯规约。 备用方式应配备拨号服务器,通过电话通道将录波数据自动远传。 录播装置应具有本地和远方通讯接口及与之相关的软件、硬件配置。 既可在当地进行运行、录播数据储存、调试、定值整定和修改、信号监视、信号复位、控制操作、故障报告行成、远程传送、通讯接口等功能。 还可以与保护和故障信息管理子站系统接口,以实现对故障滤波装置的故障告警、启动、复归和波形的监视、管理等,同时应具有远传功能,可将录波信息送往调度端。 装置不能由于频繁启动而冲击有效信息或造成突然死机。 装置内存容量应满足连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发生规定次数的故障时,能够中断地存入全部故障数量的要求,录波结束后录波数据自动传到装置的硬盘保存。 装置记录的数据应可靠,不失真,记录的故障数据有足够安全性,当故障录波装置或后台机电压消失时,故障录波装置不应丢失录波波形。 为了便于调度处理事故,在线路和元件故障时,故障信息应上传到调度端,有助于事故处理时收集到重要的电气故障量。 录波装置应能完成线路和主变压器各侧断路器、隔离开关及继电保护的开关量和模拟量的采集和机构故障启动判别、信号转换等功能。 对于线路,故障录波装置反应能记录高频信号量。 故障录波装置应能连续监视电力系统,任一启动元件动作,即开始记录、故障消失或系统震荡平息后,启动元件返回,在经预先整定的时间后停止记录,在单向重合过程中也能记录。 故障录波装置能连续记录多次故障波